韶山新闻网讯(记者 李青)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副主任唐拥宪、陈育才分别主持会议有关议程,副主任楚碧江、杨宗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熊日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文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湘,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林主持会议有关议程并讲话。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文花枝传达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邀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文花枝传达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两个率先”工程的实施,认真落实“文化立市、产业强市、生态靓市”的基本思路,突出促进发展、维护民利、执法监督、自身建设四个重点,即认真开展对重点项目的专题视察,积极促进发展;认真审议和评议改善民生专项工作,切实维护民利;认真监督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强化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活动,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011年部门预算细化方案。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预算细化方案切实可行,坚持了“依法理财、积极稳妥、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原则,突出了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加大了对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农林水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的投入,预算收入符合我市实际,支出安排科学合理。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韶山市生态建设计划>》的议案,通报了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听取整治旅游环境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 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作者:李青
编辑:刘峻辰
红色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