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 (余拙 曾艺) 自家修的路公车跑,并拒不承担整修费用,家住杨林乡云源村的村民周某气愤不过,拦住中巴,并打坏中巴车一块侧窗玻璃。近日,清溪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了这一纠纷。
毛某(男,韶山市韶山乡人)驾驶客运中巴车途经杨林乡云源村中和组山塘冲路段时,村民周某认为该路段系其个人整修,不属中巴车线路路段,若中巴车将此作为线路,应该承担部分整修资金。因毛某不愿承担任何费用,4月25日,周某便阻拦毛某的车,不让其通行,双方发生争执,期间周某将毛某的中巴车一块侧窗玻璃打坏。随后,毛某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决定进行调解。让双方从法律和道理方面统筹考虑,通过当地村干部从中斡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周某对毛某进行赔偿,毛某一次性支付周某一定费用后,双方签定了《韶山市公安局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束后,毛某握着民警的手说:“谢谢你们,我以后终于可以放心地在这条路上营运了!”周某也是很高兴地说:“谢谢公安民警帮我维护了正当权益!”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余拙 曾艺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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