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2月17日正值农历正月初八,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组织民警加班加点,当晚行政拘留1名故意伤害违法人员,确保辖区乡村治安平稳。
2月17日上午11时许,清溪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杨林乡杨林村斋家冲有人被砍伤,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嫌疑人张某以及相关人员带至清溪派出所。经查:当天上午,斋家冲村民组长凌某及施工人员毛某等5人到该组村民张某家中讨要本组集资修路款。但张某认为修路款分担不合理,以及组上没有解决他家的责任田分配问题,拒绝支付集资修路款。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及其妻与毛某扭打过程中,张某执自家厨房柴刀将毛某砍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对故意伤害违法人员张某(男,33岁,杨林乡杨林村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另外,民警要求其家属回去妥善处理好伤者的治疗问题,争取协调解决争端。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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