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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老板手机被盗 民警抓获挽回损失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编辑:刘峻辰 2013-05-10 16:13:46
红色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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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山新闻网讯(文丽) 手机被盗后,原本不抱任何希望追回,没想到小偷再次现身作案被民警抓获,受害人损失全部挽回。近日,我市三名被盗手机的门店老板到清溪派出所领回了现金赔偿。

  据受害人张女士介绍,她是在厦门大道旁做烟酒生意的。她说:3月29日这天,一对操外地口音的男女来到店里,两个人进来说要买酒,我把所有的酒都介绍了一遍,后来男的说要中等价格的,要我拿两瓶。那个女的当时我也没有注意,她站在边上到处张望。他们讲要两瓶酒,我就进去拿酒,其实进仓库拿酒还没有一分钟时间,一出来我就看见那个女人拿着手机往外面走,我去追就追不上了。当时他们进来时摩托车没有熄火,我也没有提防,不想自己的手机被他们偷走。

  和张女士一样,在东润家园小区旁做特产生意的张先生和在英雄路旁做服装生意的赵女士也在自己的店里被这对男女以同样的方式盗走了手机。

  赵女士说:他们到我店里试衣服,问这件什么价,那件好多钱,都试一下。那个男的看见我手机放在桌子上,正好我背对着他,他就偷走了,我手机放在那里充电。那个女的看见男的偷走了手机,就喊他走,说等下再来看,我就进收银台想打电话,发现只剩下充电的那根线了。

  事情发生后,虽然三名失窃的店主不抱太大的希望追回手机,但还是在第一时间向清溪派出所报了警。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事隔一个多星期,失主赵女士在日月新村小区外的一家服装店看到了这对男女,于是马上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清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这对男女抓获。

  经审讯,这一男一女来自永州,是一对夫妇,男的名叫蒋旺兴,女的叫陈庚梅。他们租住在湘潭市岳塘区。3月份的时候,他们基本上每天骑摩托车到韶山来,到门店里面转,看到有机会,就一个人引开店主注意力,另外一个人实施盗窃。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对犯罪嫌疑人蒋旺兴和陈庚梅予以刑事拘留。同时为了挽回失主的损失,民警对被盗的手机进行物价鉴定后,要求犯罪嫌疑人对三名受害人进行共计5400元的赔偿。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平时要加强防范,防止类似案件再度发生;一旦发现自己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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