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文丽) 1月15日,韶山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市人大、政协、行政单位、社区、特种行业、居民用户及非居民用户等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听证代表踊跃发言。
随着韶山经济快速发展,为顺应社会发展和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韶山供水公司不断加大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力度,努力提高生产和服务能力。但由于自来水价格长期实行低价与稳定政策,其价格调整严重滞后于生产自来水的原材料等各种成本因素的涨幅。受供求关系和供水成本增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供水公司现行水价无法补偿成本,一直都是亏损经营,制约了企业发展。
韶山现行水价是2008年4月起开始调整实施的,共分为五类,其价格分别为居民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每吨1.8元,工业用水每吨2.3元,经营服务性用水每吨4.2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6元(上述水价不含代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要简化水价分类,由原来的五类水价简化为三类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将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合并)和特种行业用水。
听证会上,供水公司负责人作了水价调整申请报告,湘潭市成本调查队负责人作了成本审核报告,韶山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韶山供水公司水价调整申请方案作了初审意见报告,与会的听证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对水价的调整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依据水价成本审核结论,本着合理补偿成本原则,并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参照周边县市供水价格水平,具体价格初步拟定为: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4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吨4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9元(上述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同时,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造成较大影响,将对低保、特困户每月每户免收部分水费。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会后,将充分听取各位听证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调整与改革方案,报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实施。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文丽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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