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十大重点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持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履职行为,近日,湘潭市消防救援局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消防隐患排查。现将近期8起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
金水湾小区(湖南家园物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部分回路故障;地下停车场部分防火卷帘无法正常启动;部分防排烟管道损坏;部分手动报警按钮与声光报警器无法正常使用;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灯不亮。
雨湖区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该单位实施行政罚款2.3万元,督促单位尽快完成隐患整改。
单位名称:
金色都汇(湖南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
场所内防火门闭门器部分已损坏;室内消火栓内消防水带已过期。
处理结果:
雨湖区消防救援局下达限期整改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该单位行政处罚8600元,督促单位立即启动整改。
单位名称:
湘房世纪城三期起凤苑小区(东山物业)
隐患问题: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处理结果:
湘乡市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该单位处行政处罚5200元整。
单位名称:
湘潭环球港城市综合体一期(百佳物业)
隐患问题:
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处理结果:
高新区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该单位处行政处罚3600元整。
单位名称:
大汉龙云台小区(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隐患问题:
安排不具备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处理结果:
岳塘区消防救援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结合《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四条中《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5-4之规定,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参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
金霞山一号小区(东之和物业)
隐患问题:
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采用自动控制、手动控制等方式均无法正常启动;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完全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处理结果:
湘潭县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东之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文书,并对该单位处行政处罚5000元整。
单位名称:
水岸豪庭(智达物业)
隐患问题: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处理结果:
韶山市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该单位处行政处罚1000元整。
单位名称:
新景家园小区御江山(湖南立华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隐患问题:
自动灭火系统喷淋泵不能正常使用;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地下车库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防排烟管道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处理结果:
雨湖区消防救援局对立华物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限期未整改的隐患处罚款2.3万元,督促单位彻底完成隐患整改。
来源:湘潭消防
编辑:王开颜
红色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