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新闻网讯(小余 肖琳) 只因工程款不到位,毛某把昔日朋友田某告上了法庭。近日,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两人握手言和,再续朋友情谊。
原告毛某为清溪镇某建筑装修工程公司负责人,应朋友田某之请为其房屋进行防水工程建设。工程结束后本应支付的3万余元工程款却迟迟未予给付。在多番催促之下,被告田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可余款2万元就以种种借口搪塞,至今仍没有支付完毕。无奈之下,毛某将田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被告支付利息。
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多年朋友,而且经常有业务往来,便在庭审中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被告称自己并非故意不支付款项,而是因自己的业务原因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故不能及时支付原告工程款。对于被告的诚意,法官全无保留地转达给了原告,并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几次三番地进行沟通和调解。
原、被告被承办法官的执着精神感动,都放下了各自的成见。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同意放弃利息的诉请,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韶山市新闻中心
作者:小余 肖琳
编辑:刘峻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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